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 符合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要求 [1]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删除所有涉及"监事"、"监事会"的表述 统一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 [1][2] - 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为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不变为916523007269460306 [2] 公司章程核心条款修订 - 明确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辞任后需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 其产生和变更方式与董事长相同 [4][5]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允许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且需经董事会2/3以上董事通过 [7] - 调整股份回购规则 明确不同情形下股份处理时限:10日内注销或6个月内转让/注销 且公司持有自身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8] - 完善股东权利条款 增加股东查阅复制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的权利 并细化股东会决议无效和撤销的情形及程序 [12][13] - 修订对外担保审批标准 新增对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担保的特殊表决要求 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23] - 优化股东会召开机制 允许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 并明确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或迟于召开当日上午9:30 [24][28] 董事及高管责任强化 - 扩大董事忠实义务范围 明确禁止侵占公司财产和挪用资金等行为 并要求采取措施避免利益冲突 [38]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禁止占用公司资金和强令违规担保等行为 并明确其与实际执行事务董事的连带责任 [20][21] - 调整董事选举规则 要求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 [34]
东方环宇: 东方环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