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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达医疗: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为规范股东会运作、保障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并维护股东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则在符合《公司法》规定情形时两个月内召开 [2] - 公司需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召集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确保会议合法有效 [2] 股东会召集机制 - 董事会负责在法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 [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十日内反馈,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 [4] - 若审计委员会未及时召集,连续90日以上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5] 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需在两日内发布补充通知 [6] - 股东会通知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等内容,且需充分披露提案细节 [6][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七个工作日,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会议 [7] 会议召开与表决程序 - 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表决方式,表决时间需符合特定时段要求 [8]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信息、代理人姓名、表决指示及有效期 [9][10]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董事推举代表主持,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集的会议由其自行主持 [10] 决议形成与公告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2][13] - 会议记录需包含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内容等,并由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署,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11][12] - 决议公告需披露会议详情、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 [16][17] 规则效力与附则 - 规则由董事会修订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原规则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9]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等不含本数,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