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致行互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2025-08-26 18:49
记者从信用中国(上海)获悉,8月21日,强生致行互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 车驾驶员证》"等,及"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连续处以两笔罚款,合计六 万元人民币。 违法事实显示,8月21日,该公司存在"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 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驾驶员有资质)",违反《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项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文书号为2250106955。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强生致行互联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 | --- | | 相对人代码 | 91310106MA1FYKBTXC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250106955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8-21 | | 处罚内容 | 罚款30000元 | | 罚款全额(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