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数量变化 - 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数量从2020年末的4025家减少至2025年6月末的3554家,减少470多家 [1] - 2022年以来10个地区组建了新的省级农信机构,包括浙江、辽宁、河南、山西、四川、广西、海南、江苏、江西、内蒙古 [1][5] 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进展 - 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从2019年三季度的649家峰值下降了一半 [3] - 截至2023年底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为357家,较峰值减少近300家,资产占比为1.78% [4] - 高风险机构主要集中在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地区分布集中在四个省份 [3] - "十四五"期末高风险机构数量有望压降至200家以内 [4] 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 存款保险基金规模持续扩容,覆盖范围和管理透明度提升 [6] -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存款保险基金、行业保障基金构成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6][7] - 《金融稳定法》逐步构建金融风险防范法治框架,明确风险处置机制 [7] 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措施 - 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式包括补充资本、重组合并、市场退出 [4] - 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或省级农商银行的成立对化解区域中小银行风险起到关键作用 [5] -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 [9] 外部风险应对机制 - 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加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 [8] - 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升级,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和预警更加精准有效 [8] - 金融机构海外业务审慎经营和金融基础设施对外合作增强全球风险防护能力 [8] "十五五"期间金融风险防范重点 - 增强存款保险制度的专业化风险处置职能,加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资金积累 [12][13] - 建立风险早期识别、早期干预和早期处置机制 [13] -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提升风险识别和处置的智能化水平 [13] - 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提升全球金融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13]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五年迈一大步,“十五五”如何兼顾化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收官
第一财经·2025-08-26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