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6.6956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33.06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527,867,565.36元 扣除发行费用65,696,231.7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62,171,333.65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5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1]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 公司将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直里路东侧横五路南侧地块变更为金坛区直溪镇正圣路北侧直里路东侧地块 [1] - 公司拟购买新地块 待与相关单位协商后签订土地受让协议 [1] 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 - 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项目投资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2]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46,217.13万元 较调整前72,000.00万元减少25,782.87万元 [3][5]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 公司对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总投资额保持不变 [5] - 光伏组件通用及智能接线盒扩产项目建设投资保持26,604.30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保持3,757.08万元 项目总投资保持30,361.39万元 [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投资保持9,059.68万元 研发费用保持2,078.11万元 项目总投资保持11,137.79万元 [6] 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安排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泽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能源汽车辅助电源电池盒建设项目 [6] - 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5年 可根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分阶段提供借款 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 变更事项原因及影响 - 变更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7] -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投资计划 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7] 相关审议程序 -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拟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的议案 [7][8] -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认为变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需求 [8]
泽润新能: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