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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之法律意见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4] -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 [4] - 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6月9日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1,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5] -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2月8日完成发行,规模5.15亿元,共计515万张,债券简称"华宏转债",代码"127077" [5] - 债券于2023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存续期限为2022年12月2日至2028年12月1日,转股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8年12月1日 [5]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15.65元/股 [7] - 2023年6月5日因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至15.45元/股 [8] - 2023年7月3日因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下调至13.91元/股 [8] - 2023年8月2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转股价格调整为13.92元/股 [8] - 2024年5月20日再次触发向下修正条款,转股价格下调至11.14元/股 [8]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赎回条款规定: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6] - 2025年7月21日至8月26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14元/股的130% [9]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华宏转债"的议案 [11] -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可能触发赎回条件 [9] 法律合规性 - 本次赎回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规定 [6][11] - 公司已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批准程序 [11] - 律师事务所确认赎回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