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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五年迈一大步 “十五五”如何兼顾化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收官
第一财经·2025-08-26 23:53

中小银行改革与风险化解进展 - 参加存款保险金融机构数量从2020年末4025家减少至2025年6月末3554家 净减少470余家[1] - 2022年以来10个省份组建新省级农信机构 包括浙江 辽宁 河南等地区 采用"一省一策"原则推进改革[5][6] - 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从2019年三季度649家峰值下降近一半 2023年末高风险机构数量为357家 较峰值减少近300家[3][4] 高风险金融机构特征分析 - 高风险机构主要集中在农信机构和村镇银行两类机构[3] - 高风险机构地区分布差异显著 截至2021年末主要集中在四个省份[3] - 2023年第四季度3579家银行处于安全边界内 资产占比超98% 高风险机构资产占比仅为1.78%[4] 风险处置机制建设 - 存款保险基金规模持续扩容 覆盖3554家机构 缴费机制和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得到优化[1][7] - 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与存款保险基金形成"双层运行 协同配合"机制 构建全流程风险处置闭环[7][8] - 《金融稳定法》制定推进 为风险防范化解提供法律依据 已有效处置部分村镇银行风险事件[8] 跨境风险防控体系 - 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 加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9] - 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升级 跨境资本流动监测预警更加精准有效[9] - 推动金融机构海外业务审慎经营 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对外合作[9] "十五五"期间政策方向 -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10] - 需从五方面推动改革:实施差异化监管 拓宽资金来源 提升服务能力 完善金融法治 防范大型银行挤出效应[13] - 重点增强存款保险制度专业化处置职能 加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资金积累 建立风险早期识别干预机制[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