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2025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保持有效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评价基准日未发现重大缺陷 [2] - 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5.30%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3.87% [3] - 评价范围覆盖采购业务 销售业务 工程项目管理 资金管理 资产管理 研发业务和财务报告等主要业务事项 [3]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资产总额0.5%或≥利润总额5% [4]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介于资产总额0.3%-0.5%或利润总额3.5%-5%之间 [4]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量标准: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0.5%或≥利润总额5% [5] 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6] - 报告期内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7] - 针对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绝大多数已在报告期内完成整改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