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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时间表、路线图明晰
证券日报·2025-08-27 00:28

碳市场顶层设计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推动建设更有效、更有活力和更具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碳市场 [1] - 该文件是全国碳市场里程碑式的顶层设计文件 为碳定价机制发挥更大作用奠定制度基础 [1] - 文件系统性布局 明确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1] 碳市场体系建设目标 - 全国碳市场体系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共同构成 [2] - 到2027年目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2] - 到2030年目标为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并建成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2]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状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累计成交量约6.81亿吨 成交额约467.84亿元 [3] - 2024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共2096家 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 [3] - 2025年纳入钢铁、水泥和铝冶炼行业 丰富履约主体 [3]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现状 - 截至2025年7月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6.03万吨 成交额2.08亿元 [3] 市场建设具体举措 - 提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 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加强对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管 [3] - 扩大行业覆盖范围逐步纳入其他高排放行业 增加配额总量和交易需求 [4] - 完善配额分配与管理 优化初始配额分配方式 引入配额储备机制或调整机制 [4] - 增强市场流动性探索扩展交易主体至金融机构 逐步打破以履约交易为主的局限 [4] - 统筹区域试点与全国市场 逐步整合地方碳市场实现全国统一运行 [4] 提升市场活力措施 - 在丰富交易产品、扩展交易主体和加强市场交易监管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5] - 推动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协同 鼓励碳质押和碳回购等融资工具 将碳资产纳入金融体系 [5]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5] -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5] 交易主体扩展意义 - 当前市场参与者以控排企业为主 导致市场呈现履约驱动和潮汐交易特征 [5] - 扩展交易主体有利于激活市场流动性 改善交易结构并形成连续价格信号 [5][6] - 引入多元主体可提升市场有效性 改变目前活跃度受履约周期影响的状况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