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2] -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2] - 适用范围涵盖董事会秘书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各部门及分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等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是公司持续性责任 需及时公平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3]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 不得提前泄露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4]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 招股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等 [4] - 披露信息需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 简洁明了 逻辑清晰 不得含宣传广告等性质词句 [5]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全文需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证监会条件的报刊网站披露 [5] 定期报告具体要求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 [7] - 半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 [7] -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9] 临时报告与重大事件 - 发生可能对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 公司应立即披露 [11] -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 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股东权益为负值 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等 [11] - 公司需在董事会作出决议 签署意向书或协议 知悉重大事项发生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 [12]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15] - 定期报告编制需各部门提供基础资料 董事会秘书审查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 [15]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编制 保证定期临时报告按时披露 [17]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主动告知公司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 [18]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 [19] - 公司需与会计师 律师等外部人士订立保密协议 确保信息在披露前不泄露 [21] 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 - 公司需加强筹划阶段重大事件和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保证信息处于可控状态 [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 保存期限为十年 [22] - 对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人员 公司可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 [23]
三六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