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或博济医药的文件引述。 五、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博济医药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其他任何目的。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博济医药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盖章是 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 容和重大遗漏。 三、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 件,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BEIJING KANGDA LAW FIRM Guangzhou Branch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