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1] -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实施 [1] -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且无异议,并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审核意见 [2]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2024年7月22日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以8.9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398.92万份股票期权 [3] - 授权日确定为2024年7月22日,行权价格设定为8.98元/份 [3] - 激励对象人数为10人,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为398.92万份 [3]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原因 - 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导致行权比例低于100% [3] - 注销依据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3] - 注销数量为2.6328万份已获授但不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3] 注销决策程序 - 2025年8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议案 [1][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 [3] - 本次注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获得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3] 注销事项影响评估 - 注销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 -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保持正常履职状态 [5] - 监事会确认注销程序合法合规且不损害股东利益 [5] 监督机构意见 - 监事会认为注销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 [5]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注销已获得必要授权和批准 [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5]
天津普林: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