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监管层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采取高压执法态势 通过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和退市程序推动问题解决 同时推动完善立体追责体系以强化威慑力 [1][2][7] 监管处罚案例 - *ST聆达因通过采购预付款 在建工程 借款合同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方式向关联方转移资金 累计占用金额6560万元 违规担保金额1.26亿元 被大连证监局拟处罚款500万元 其中对时任董事长王明圣和副董事长林志煌分别罚款200万元 [1][3] - 新华锦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06亿元 被青岛证监局责令6个月内整改 若未完成将启动规范类退市程序 [1][5][6] 问题解决进展 - 截至目前已有8家公司通过多元方式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清收金额合计超过80亿元 [1][7] - 新华锦集团计划通过转让所持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股权给青岛啤酒 标的对价6.65亿元 以覆盖4.06亿元占用余额 [6] 监管措施与机制 - 退市新规将大额资金占用未整改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 实行"以退促改"政策 [1][6] - 监管部门通过发函 约谈 通报和内外部监督同向发力督促资金清收 如中证投服中心上半年向9家公司发送股东质询函 [7] - 2024年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35起资金占用类案件 [7] 立体追责实践 - 中证投服中心提起多起股东代位诉讼 ST信通案推动大股东全部偿付占用资金5.68亿元 太安退案实现全额偿还本息5.72亿元 ST路通案推动偿还九成占款约6400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剩余870万元及利息由董监高按比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 - 刑事追责涉及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2024年7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有罪判决 [8] 制度完善方向 - 新"国九条"和多个部门意见提出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 以明确法律责任和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10] - 目前各方对加快出台背信罪司法解释已基本达成共识 将完善行 民 刑立体追责体系 [10]
对资金占用不手软 监管部门处罚2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