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管处罚案例 - 福建证监局对*ST紫天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未按时披露2024年年报行为处以合计罚款超3000万元 [1] - ST紫天连续两年财务造假 2022年虚增收入7.78亿元(占当期营收44.59%) 虚增利润8528.84万元(占利润总额35.99%) [1]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7.21亿元(占当期营收78.63%) 公司及管理层12人共被罚2770万元 [2] - 原董事长姚小欣与财务总监李想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公司因阻碍监管执法遭行政处罚 核心管理层及中介机构系统性对抗检查 [3] - 深交所拟终止ST紫天股票上市交易 [3] 资金占用与财务违规 - 华扬联众因未披露实控人苏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8153亿元被处罚 [5]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及第三方公司向实控人提供资金 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5] - 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2021-2022年报虚增利润(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6.72%和10.31%) [5] - 公司被处以500万元罚款 实控人苏同被罚750万元 原高管郭建军被罚200万元 [5] - 截至2023年底被占用资金已全部收回 [6] 退市公司追责机制 - 已退市的泰禾集团因信披违规被福建证监局处以600万元罚款 相关人员合计罚款1740万元 [7] - 公司未披露2020-2022年期间13起重大诉讼 导致三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7] - 董事长黄其森因涉嫌违法被实施留置措施 [7] - 退市不免除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投资者保护持续有效 [8] 监管执法特征 - 监管部门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 重点追究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责任 [1] - 通过处罚决策者和执行者强化震慑效应 体现打击财务造假与阻碍执法行为的决心 [3]
坚持立体化追责 杜绝“一退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