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出手,直击资金占用案!
上市公司违规资金占用处罚事件 -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聆达)和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因资金占用事项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 [1] ST聆达违规详情及处罚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 累计违规担保金额1.26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10% [3][6] - 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656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95% 通过采购预付款、工程定金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方式转移资金 [6] - 大连证监局对ST聆达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 对时任董事长王明圣罚款200万元 对副董事长林志煌罚款200万元 [2][7] 新华锦违规详情及处罚 - 实际控制人张建华控制的新华锦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资金余额达4.06亿元 [10] - 青岛证监局责令公司6个月内整改 若未按期完成将启动规范类退市程序 包括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和可能终止上市 [2][10] - 交易所规定 若1个月内未清收资金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个月内未完成将停牌 后续可能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终止上市 [10] 资金占用的定义与形式 - 资金占用是控股股东利用控制地位挪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掏空"行为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11] - 常见形式包括无偿拆借资金 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 以及违背商业逻辑的预付款和采购款等方式 [12] 资金占用的成因与监管态势 - 发生原因包括股东解决流动性问题 董监高未勤勉尽责 以及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等因素 [12] - 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执法态势 2024年证监会查处35起资金占用类案件 其中永悦科技实际控制人因转出6630万元资金被罚1050万元并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