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瑞达: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3] - 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正式批准实施该激励计划 [4] - 2023年5月30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 2024年5月7日完成预留授予登记 [5][7] 回购注销实施进程 - 2024年8月21日首次回购注销23,993股 涉及1名离职激励对象 [7] - 2025年2月12日第二次回购注销59,983股 涉及3名离职激励对象 [8] - 2025年6月16日第三次回购注销767,995股 涉及79名激励对象 [8] -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新一轮回购注销方案 [8] 本次回购具体方案 - 回购原因: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9] - 回购数量:2,999股限制性股票(经权益分派调整后) [9][10] - 回购价格:经三次权益分派调整后确定为8.03元/股 [10][11] - 资金总额:使用自有资金24,081.97元进行回购 [11] 资本结构影响 - 回购后总股本由223,435,220股减少至223,432,221股 [1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比例由42.66%微降至42.65% [11] - 公司控制权及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12] 法律程序履行 - 已获得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8][9] - 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结算注销登记手续 [8][13] -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