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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激光: 京华激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薪酬管理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1] - 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 - 薪酬确定基于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 结合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分管工作职责及个人履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1] 管理机构与审批程序 - 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 - 调整董事薪酬标准需董事会同意后报股东会审议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后报董事会批准 [6] 薪酬结构与标准 - 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 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 不参与内部绩效考核 差旅及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 [3] - 内部董事按岗位对应薪酬与考核方法执行 [3] -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 包含月度固定工资和年终考核奖金 月度工资基于教育背景 从业经验 行业水平等因素 年终奖金以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业绩核定 [3] 薪酬管理与调整机制 - 岗位变动时薪酬按月计算 除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外 其他人员按公司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5] - 出现严重违规 损害公司利益 重大决策失误或离职等情况时 可给予降薪或扣发奖金 [5] - 薪酬体系随公司发展战略调整 经营环境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议变更标准 [6] - 董事会可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薪酬补充 [6] 附则与生效条款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 [6]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