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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证券之星·2025-08-27 18:2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 Ltd.,法定代表人为陈宏良,成立于1984年12月10日,注册资本为417,029.3287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商务中心9楼,办公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华敏翰尊国际大厦9楼K座,股票代码为60060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电子电路制造(C3982)[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非危险品化工产品、办公设备及消耗材料、电子仪器、建筑及装潢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包装材料,以及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需符合国家限定[4]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170,293,287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股权结构集中,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为43.76%[6] 财务数据与业绩表现 - 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95,167.54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48,165.45万元,2023年度为314,893.30万元,2022年度为488,869.28万元,显示近年收入波动但整体保持较高水平[7] - 2025年1-3月净利润为7,847.72万元,2024年度净利润为25,738.99万元,2023年度为13,507.72万元,2022年度为-42,547.28万元,表明公司盈利能力显著改善并实现扭亏为盈[7] - 2025年3月末总资产为746,705.04万元,净资产为419,118.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88%,流动比率为1.70,速动比率为1.35,财务结构稳健[6][7] - 2025年1-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0,419.74万元,2024年度为44,007.58万元,2023年度为48,000.07万元,现金流状况良好[7] - 2024年度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为21.77%,2025年1-3月为22.17%,毛利率呈上升趋势,主要得益于产品结构优化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8] 本次发行方案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联合保荐模式,其中国金证券为第一保荐机构[1][9] - 发行对象为包括焕新方科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焕新方科不参与竞价发行,认购价格根据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确定,其他投资者通过竞价方式确定[22][23] - 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282,122,866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8,000.00万元,全部用于人工智能及算力类高密度互连电路板产业基地项目[25] - 焕新方科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其他投资者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结束后按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减持[24]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人工智能及算力类高密度互连电路板产业基地项目,该项目为资本化支出,不涉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21][25] - 项目旨在扩大公司在高端HDI产品领域的产能,提升市场竞争力,重点布局AI服务器、光模块、交换机等高附加值应用领域[36][37] 公司发展前景与行业地位 - 公司专注于PCB核心主业,以中高端HDI板和高多层板为核心产品,在2024年中国电子电路行业排名中,PCB业务规模位居综合PCB100第29名,内资PCB100第16名,技术实力和行业地位突出[37] - 未来战略包括巩固通讯设备、智能终端等传统市场,同时拓展AI服务器、自动驾驶、机器人、卫星通信等新兴高增长领域,通过技术和品质双轮驱动提升竞争力[36][37] - 公司近年通过破产重整优化经营管理,产品结构和毛利率持续改善,本次募投项目有望进一步强化主业优势,推动长期健康发展[37] 发行相关程序与合规性 - 本次发行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证监会注册[18][19] - 保荐机构已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包括质量控制核查、内核会议审议等,认为发行人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10][11][12] -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华金证券与发行人同属华发集团控制下,但已通过联合无关联的国金证券担任第一保荐机构消除利益冲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要求[9][10]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因未分配利润为负(截至2025年3月末为-523,455.01万元),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预计未分配利润转正时间存在不确定性[28] - 公司使用"方正""FOUNDER"商标系基于历史安排,目前未支付费用,若未来商标权属方提出异议,可能产生相关费用[35] - 部分子公司因劳务派遣人员占比超过10%存在合规风险,公司正通过压缩业务规模、择机出售等措施整改,尚未受到行政处罚[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