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国宾起诉张晓玲索赔1000万”案,最新进展
案件管辖权裁定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张晓玲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 案件移送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1][2] - 法院裁定依据为该名誉权纠纷案属于侵权纠纷 依法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1] - 法院经实地调查发现 原告爱康科技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为上海自贸区企业集中注册地 但该公司在该地址未租赁办公场所且无实际办事机构[1] - 法院认定该案侵权行为实施地与被告住所地均为北京市 另两名原告爱康国宾公司与爱康门诊部的住所地也位于北京市 可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具有管辖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