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海目星激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海目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星能懋业的发展,满足其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在不影 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向星能懋业提供不超过 8,000 万元额度的财 务资助,按借款协议签订时不低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以及不低于公司同期实际银行借款利率的利率收取使用费。 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该期限内借款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 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