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创瑞通: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证券之星·2025-08-27 21:17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安排 - 信息披露制度依据《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涵盖基本原则 内容标准 事务管理 审核披露程序及监管责任 [1]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流程由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 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审核 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 [1]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立即报告 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 [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职能部门为证券事务部 由董事会秘书领导 [2] - 未来将通过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渠道加强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2] 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 股利分配政策调整需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 经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 - 为听取中小股东意见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独立董事可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3] 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 [4] - 股东大会设置现场会议并以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 通过此类方式参会视为出席 [4] - 董事会 独立董事 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股东委托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 需披露征集文件且禁止有偿征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