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调整引关注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后三十日内需确定新代表人选 [2] - 股份发行条款明确同种类股份权利及发行条件 股票表述从"内资股"调整为"A股股份" [2] - 公司增资方式规范向特定/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表述 [2] 股东权益优化 - 股东可查阅范围扩大至股东会会议记录 符合规定者可查阅会计账簿及凭证 [3] - 明确股东请求召开股东会的程序与条件 [3] - "退股"表述调整为"抽回其股本"使定义更准确 [3] 治理结构完善 -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划分更清晰 选举更换董事等事项规定更明确 [4] - 风控与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及职责范围获细化 监督作用强化 [4] - 独立董事提名机制及履职要求完善 增加独立性具体要求及监督机制 [4] 运营管理规范 - 对外担保明确关联人担保等情形的审议程序要求 [5] - 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分红间隔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需经董事会论证及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决议 [5] - 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条款修订 规范相关程序与责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