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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设立申请类别及要求
搜狐财经·2025-08-28 02:15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 - 审批范围包括网络音乐、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和展览、比赛活动 [1] - 电商类、教育类、医疗类、培训类、金融类、旅游类、美食类、体育类、聊天类等直播不属于网络表演,无需申请许可证 [1] - 网络表演特指表演者通过互联网实时传播或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的文艺表演活动 [1] 许可证具体类别与适用场景 - 直播表演类:以个人现场文化表演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需办理许可证 [3] - 音乐娱乐类:涉及网络音乐制作、复制、发行、进口及在线浏览、使用、下载需办理许可证 [3] - 展览比赛活动类:通过互联网向终端用户提供文化产品浏览、点播、下载需办理许可证 [3] - 美术品艺术类:艺术品制作、复制、进口及在线传播需办理许可证 [3] - 动漫产品类:涵盖动画电影/电视剧/短片、漫画图书、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需办理许可证 [3] 适用企业类型与平台 - 适用企业包括音乐制作公司、文娱公司、网络直播公司、动漫公司、艺术品进出口公司 [4] - 适用平台涵盖音乐网站、娱乐网站、文学类网站、直播类网站、动漫网站、艺术品拍卖网站、动画片演出剧网站 [3] 北京市申请条件与要求 - 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 - 企业需为内资企业 [5] - 需明确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并配备专业人员、设备及工作场所 [5] - 专业人员需至少8人具备相关专业毕业或资格证书 [8] - 需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6] 申请材料与许可证管理 - 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股权结构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域名注册证书 [8] - 需提交业务发展报告、专业人员资质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网站内容说明及管理制度 [8] -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需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续办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