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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天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浪财经·2025-08-28 14:23

行政处罚与违法事实 - 公司收到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报及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 福建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处以850万元罚款 [1] - 对原董事长姚小欣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处以300万元罚款 其他10名责任人相应处罚 [1] - 对2名主要责任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1] 未按时披露报告处罚 -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被福建证监局责令改正并警告 处以350万元罚款 [1] - 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总经理李琳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被处以140万元罚款 [1] 投资者维权范围 - 索赔适用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的投资者 无论2024年4月20日后是否卖出 [1][3] - 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