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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朝椿:用好“数据红利”,为数字经济提供新动力

数据要素的战略地位与政策支持 - 数据成为新型生产要素和战略资源 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政策支持 中国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上推动《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 2019年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畴 [1] - 数据渗透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影响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活动和经济运行机制 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 [1] - 中国自2015年第一家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建立以来 已陆续建立几十家数据交易机构或平台 进行积极探索并取得经验和成果 [1] 数据产权的复杂性与挑战 - 数据产权存在"二重性"特征 涉及数据事实主体(客观物质载体)和数据记录主体(通过技术设备采集储存的市场主体) [2] - 数据要素产权包含8种一般权利(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和6种特殊权利(隐私权、许可权、删除权等) 权利组合可能性达上万种 确权难度极高 [3] - 数据要素市场存在定价机制复杂性、产品形态非标性、经济属性模糊性、交易形式多样性等难题 是经济性质最复杂、权属界定最困难的生产要素 [3] 数据确权的实践路径 - 坚持在发展中解决数据确权 采用"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逻辑 推动理论经世济用和实践探索 [4] - 优先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公共数据具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属性 通过市场机制配置可实现福利最大化 [4] - 重点研究企业数据市场流通 企业数字化转型将产生更大规模、更高量级、更大价值密度的数据 对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具现实意义 [4] 技术突破与数据价值实现 - 技术因素在当前数据要素市场中大于制度和法律因素 隐私计算、区块链、数据脱敏等关键技术突破是数据确权和流通交易的基础前提 [5][6] - 数据规模、种类和完整性决定价值潜力 国家成立数据管理局并加强数据开发利用与治理 可考虑设立国家数据中心集聚海量数据形成战略资源"数据矿山" [6] - "数据红利"与"数字技术红利"成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动力 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