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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微光遭债权人提清盘呈请 8月29日复牌

清盘呈请事件 - 公司于2025年8月6日被施韦箂有限公司以香港法例第32章提交清盘呈请 涉及据称未支付的585,940港元服务费用 [1] - 清盘呈请聆讯已排期于2025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香港高等法院进行 [1] - 公司行政人员于2025年8月10日收到呈请但未及时处理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下午较晚时候才获悉事件 [1]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立即采取行动编制并刊发有关呈请的公布 [1] - 公司将与呈请人进行沟通 以期尽快达成和解并撤回呈请 [1] -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5年8月29日上午九时起恢复股份买卖 [3] 股份转让影响 - 清盘呈请提出后未经法院批准进行的股份转让可能无效 [2] - 香港结算可随时暂停对受影响上市发行人的股份提供服务 包括暂停接受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 [2] - 香港结算有权从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账户中记减相关证券 该等措施将于清盘呈请被撤销或驳回时结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