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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3.2万元网购“载重3吨”电三轮,欲改“摩旅房车”发现载重仅200公斤,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遇阻
新浪财经·2025-08-29 15:22

电商平台商品信息不符问题 - 电商平台存在商品宣传信息与实际性能严重不符的问题 导致消费者财产与信任双重受损 对整个电商行业的信誉体系和长期健康发展构成潜在威胁[1] 消费者吴女士案例详情 - 消费者吴女士在淘宝平台花费3.2万元购置电动三轮车 商家宣称"载重能力可达3吨" 但车辆铭牌标注合法载质量仅为200公斤 相差15倍之多[2] - 吴女士在收到车辆后第3天提交退货申请 仍处于平台"7天无理由退货"期限内 但申请被淘宝平台直接驳回 平台未就驳回原因及后续处理方案给出明确答复[2] - 吴女士累计联系客服超过10次 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的答复 退货事宜陷入停滞[15] 商家销售行为与宣传 - 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多次明确表示电动三轮车实际载重能力可达3吨 并发送多张车辆装载大量货物的细节图片和视频佐证宣传内容[7] - 商家为吴女士推荐未在店铺页面展示的"专属定制型号" 并承诺根据要求对车辆部分配置进行调整 吴女士通过淘宝平台分两次完成购车款支付 共计3.2万元[8] - 记者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咨询时 商家依然坚持"载重3吨"的宣传口径 当记者表明身份后 商家改口称"3吨是指车辆的最大承受能力 并非法定的核定载质量"[16] 平台监管与商家资质问题 - 涉事店铺为标注"个人店铺"的商家 缴纳消费者保障服务保证金仅为6200元 未公示任何工商登记信息[17] - 该店铺销售电动三轮车单价高达3.2万元 远超"零星小额"交易的合理范畴 多数地区认定标准为单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单次交易额不超过5000元[17] - 记者联系淘宝平台客服咨询退货申请被驳回原因及商家资质问题 平台承诺24小时内给出回复 但截至发稿时未就上述问题给出任何明确解释和处理方案[17] 法律视角分析 - 商家将核定载质量200公斤的电动三轮车宣传为"载重能力可达3吨" 差距超出合理范围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19] - 若车辆实际性能无法达到安全标准 商家销售行为可能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并可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19] - 商家单次交易金额达3.2万元 超出"零星小额"合理范畴 若长期从事高价值商品销售未办理工商登记 可能构成无照经营行为 面临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