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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微: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审查意见

公司高管任命审查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巨万夫为公司副总经理 [1] - 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 - 候选人不存在被证监会或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管的禁止情形 [1] 公司治理程序 - 审查依据包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 [1] - 委员会基于审慎独立判断立场审核候选人履历等资料 [1] - 审查结果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委员会决议签署 - 全体委员柳锦春、张超、陈旭东一致签字确认审查意见 [2][3] - 签署文件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正式审查意见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