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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调整,最高不超过31005元/平方米
南方都市报·2025-08-29 18:08

政策调整内容 - 东莞市住建局于8月29日发布通知对2025年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进行第二次调整 一类镇街价格标准最高不超过31005元/平方米 [1] - 调整后一二类镇街价格标准下浮 三四类镇街价格标准小幅上涨 [1] - 新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统一执行 [3] 区域分类标准 - 一类标准区域包括松山湖高新区 滨海湾新区 东城街道 南城街道 长安镇 万江街道 价格标准为低于38482元/平方米 [3] - 二类标准区域包括虎门镇 凤岗镇 厚街镇 塘厦镇 价格标准为低于31005元/平方米 [3] - 三类标准区域包括大岭山镇 寮步镇 茶山镇 清溪镇 高埗镇 东坑镇 横沥镇 大朗镇 黄江镇 价格标准为低于24401元/平方米 [3] - 四类标准区域包括石碣镇 沙田镇 石龙镇 樟木头镇 莞城街道 常平镇 道滘镇 中堂镇 企石镇 桥头镇 石排镇 洪梅镇 谢岗镇 麻涌镇 望牛墩镇 价格标准为低于18849元/平方米 [3] 区域等级变动 - 寮步从原二类镇街调整为三类镇街 莞城从原二类镇街调整为四类镇街 [3] - 石碣 沙田 石龙 道滘 樟木头从原三类镇街调整为四类镇街 [3] 政策适用范围 - 普通住宅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宅及其他类型房地产征收的土地增值税 [4] - 该标准对个人购买销售商品住房涉及的契税 增值税以及银行按揭 公积金贷款等均无影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