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国东航: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2025-08-29 19:44

会议基本情况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三路99号东航大酒店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 -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人数为1,206人 持有股份11,571,325,993股 占股份总数的52.3880% [1] - 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人数为2人 持有股份3,925,319,095股 占股份总数的17.7715% [1] 议案审议结果 - 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无否决议案 [1] - 议案一获得A股股东98.3770%同意票 H股股东97.0989%同意票 普通股合计98.0532%同意票 [1] - 议案二获得A股股东98.3094%同意票 H股股东97.0927%同意票 普通股合计98.0012%同意票 [2] - 议案三获得A股股东99.0142%同意票 H股股东97.4632%同意票 普通股合计98.6213%同意票 [2] - 议案四获得A股股东99.8907%同意票 H股股东99.9999%同意票 普通股合计99.9184%同意票 [2] 人事变动情况 - 郭俊秀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邵祖敏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2] - 周华欣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2] 关联交易议案 - 多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获得通过 包括飞机及发动机相关服务、食品机供品供应保障服务、物流保障服务等 [4][5] - 互联网服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获得A股股东99.5082%同意票和H股股东100%同意票 [4] - 客机货运业务独家经营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议案获得A股股东99.5311%同意票和H股股东100%同意票 [4]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议案5和议案6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5] - 部分关联交易议案涉及重大事项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被单独记录 [4] 法律意见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 - 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