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贝尔: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人民币10.21亿元 [1] -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44.688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6.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亿元 [2] -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监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现金管理投资安排 - 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1.5亿元,定向增发闲置资金额度不超过1.5亿元 [3] - 投资品种限定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通知存款等 [3]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 实施与风控机制 - 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 -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专用结算账户严禁存放非募集资金 [3] - 建立动态监控机制,财务部门需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并执行账务处理 [5] 资金收益分配 - 现金管理收益将优先用于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及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4] - 资金到期后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 治理程序履行 -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现金管理议案,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6] - 保荐机构认定该事项符合监管规定,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