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了详细的制度,旨在通过合规、平等、诚信、主动的沟通,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联系,提升公司治理与投资价值,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定义 -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的相关活动 [2] - 管理活动遵循四大基本原则:合规性、平等性、诚实守信和主动性 [2]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范围 - 沟通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文化建设、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4] - 沟通方式多样化,包括股东会、公司网站、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邮箱、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投资者说明会、现场接待、分析师会议及路演等 [4] 沟通渠道与平台管理 -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由专人负责,确保线路畅通并及时反馈 [3] - 公司建立官方网站并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用于收集和答复投资者咨询、投诉及建议,同时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 [5] 股东会与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 公司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包括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可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5] - 在特定情形下,公司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例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终止重组、证券交易异常波动、重大事件受市场关注或质疑及年报披露后等 [6] - 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公司需事先公告并事后披露情况,会前需开通提问渠道并做好问题征集与答复工作 [6][7] 信息披露与沟通规范 -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涉及股价敏感或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解释信息披露规则 [7] -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信息披露,若不慎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7]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与纠纷处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记载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及泄密处理等情况,相关文件需妥善保管至少三年 [7]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权活动,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投资者诉求,并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予以回应 [8][9]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领导董事会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 [9]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并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组织沟通活动、管理相关平台、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及保障股东权利等 [10] 人员素质与禁止行为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并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10]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发布误导性信息、选择性披露信息或进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0]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可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 [1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若与法律法规冲突则以法律法规为准 [12]
国泰海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