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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2025-08-29 21:11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以规范审计工作 提升审计质量 实现制度化与规范化 加强内部控制 促进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 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1]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政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 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 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 [1] - 审计机构独立运作 对董事会负责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配备专职人员 不得与财务部门合并办公 [2][6] 内部审计机构与人员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担任 [2] - 内部审计职能由审计法务部行使 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监督检查业务活动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 财务信息等事项 [2] - 审计人员需熟悉法律法规政策 掌握会计审计管理等知识 熟悉公司经营与内部控制 具备职业判断 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督促计划实施 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运作 [4] - 至少每半年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 内容包括审计工作进度 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4] - 协调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的关系 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 [4]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 检查评估各内部机构及权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 合理性及实施有效性 [5] - 审计会计资料及其他经济资料的合法性 合规性 真实性 完整性 [5] - 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 确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关注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5] - 每半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包括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 每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次年度计划 [5] - 督促整改内部控制缺陷 监督整改措施落实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 审计权限 - 要求被审部门按时报送生产 经营 财务收支计划 预算执行情况 决算 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6][7] - 就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 取得证明资料 检查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资料文件 进行现场勘察 监盘实物资产和有价证券 [6][7] - 参加公司和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有关的会议 取得有关文件和资料 了解对外投资 产业结构调整 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等经营决策情况 [7] - 对阻挠拒绝妨碍审计工作的 经批准采取必要临时措施 提出追究责任建议 就改进管理和提高效益提出建议 对重大事项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反映 [7] 审计工作程序 - 每年初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经营计划制定内部审计计划 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可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报告结果 [8] - 确定审计对象 制定审计方案 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审计通知书 [8] - 运用审阅 核对 监盘 观察 查询 函证 计算 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收集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 特殊需要可实施委托审计 [8] - 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无异议视同认可 有异议则进一步核实研究协调 必要时修改报告 专项审计调查可不征求意见 [9] - 实施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提出改进建议 遇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审计终结后规定期限内出具审计报告 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9] - 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书面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内部审计机构对重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 检查整改完成情况 [10]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 按规定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建立并妥善保管 [10] - 审计档案未经有权机构部门批准不得销毁 不得擅自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调阅 [10] 奖励和处罚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追究相应责任 [10] -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 如拒绝提供资料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资料 阻挠破坏监督检查 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拒不执行审计决定 打击报复等 内部审计机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11] - 审计人员违反制度 如利用职权谋私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玩忽职守造成报告严重失实 泄露公司秘密等 报请公司有权机构部门批准后进行相应处理与处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