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 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执行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4年度派息从15.36元/股调整为15.06元/股 调整依据为每股派息额0.2999782元[10] - 第二个归属期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 涵盖授予日起24至36个月期间[11] - 118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股票总量559,830股 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1,869,700股的29.94%[18] 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 2024年营业收入达678,851,952.86元 较2022年基数500,318,854.64元增长35.68% 超出20%考核目标[13] - 11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突出/优秀 标准系数1.0 3名考核良好标准系数0.8[16]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触发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负面情形条件[12][13] 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 1名离职人员11,480股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19] - 3名考核良好人员对应1,080股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19] - 累计作废股票12,560股 占原授予总量0.67%[19] 公司治理程序执行 - 董事会于202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授予价格调整 归属条件成就及股票作废议案[9] - 激励计划已获得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本次调整属授权范围内事项[10] - 律师事务所确认公司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