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 明确离职情形 移交要求 义务延续及责任追究机制 [1][2][3][4][5][6]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可通过辞任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股东会决议解任方式离职 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生效 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则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1][2]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刑罚 破产责任 失信被执行等情形时 公司需立即解除其职务 [2][3]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人员需在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全部文件 印章 数据资产及未了结事务清单 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 [3] - 涉及重大投资或财务决策的离职人员可能接受离任审计 [3] - 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 增持计划)需制定书面履行方案 否则需赔偿全部损失 [3][4] 离职后义务与限制 - 离职后忠实义务延续一年 任职期间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4]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25% [4]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4] - 若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损失 需承担赔偿责任且不因离职免除 [4]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未履行承诺 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的离职人员 董事会可追偿直接损失 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5]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5] 制度效力与执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 修订需再次经董事会审议 [6]
塞力医疗: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