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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8-30 00:5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气体"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广钢气体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4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84.963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87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55,615,848.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8月10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