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总则 - 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 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聘任 续聘和改聘 涵盖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及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1]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最终由股东会决定 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1][3]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 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独立主体资格 执业资格 固定场所 健全组织机构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2] - 需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 拥有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刑事处罚记录 [2] - 签署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或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2] - 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 公开选聘 邀请选聘等方式 通过官网发布选聘文件 保障公平公正 [3] - 选聘程序包括财务部门前期准备 审计委员会审议选聘文件 执行选聘 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批准及签订协议 [3] 选聘评价标准与质量管理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 资质条件 执业记录 质量管理水平等 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 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 [4] - 质量管理评价重点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如项目咨询 意见分歧解决 质量复核等政策与程序 [4]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以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基准计算 公式为(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权重分值 [5] 审计费用与限价设置 - 原则上不设置最高限价 确需设置需在选聘文件中说明依据及合理性 [5] - 审计费用可根据物价指数 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业务规模等因素调整 下降20%以上需披露原因 [5] - 聘任期为一年 可续聘 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6] 审计人员服务年限与文件保存 - 审计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服务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7] - 选聘 应聘 评审 受聘文件需保存至少10年 不得伪造 变造 隐匿或销毁 [7] 解聘与改聘程序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 股东会表决时会计师事务所可陈述意见 [7] - 改聘时审计委员会需约见前任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 调查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 发表审核意见 [8] - 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除非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或审计人员难以保障年报披露 [8] 信息披露与信息安全 - 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 [9] - 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报告 变更时需披露前任情况及原因 [10] - 需加强信息安全意识 在选聘时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合同中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 [10] 监督与处罚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连续两年变更 近三年被多次行政处罚等情形 [10] - 对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股东会决议解聘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 [10]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分包转包 审计报告质量明显问题等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不再选聘承担审计工作 [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修改时亦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1]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 [11]
敏芯股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