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修订《公司章程》,删除所有涉及"监事"和"监事会"的表述,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3][4] - 制定和修订多项公司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治理文件[5] 注册资本变更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24,239股,占可行权总量88.33%[2]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数量未明确披露[3] - 公司总股本从55,991,221股增加至56,023,107股,注册资本由55,991,221元增至56,023,107元[3]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要求进行全面修订,涉及条款众多[3][4] - 明确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辞任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10] - 增加党组织相关条款,规定公司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12] - 调整经营范围表述,增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等一般项目[13] 股份管理规范 - 规定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明确股份回购情形及程序,要求通过集中交易方式进行特定情形回购[16] - 加强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要求维持控制权和经营稳定,遵守股份转让限制[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扩大股东查阅权范围,允许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18][19] - 明确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可撤销情形,规定60日内行使撤销权[19][20] - 完善股东诉讼机制,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起诉讼[21][23]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调整股东会职权范围,增加关联交易、重大交易事项等审议权限[28][29] - 完善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34][35] - 降低股东提案门槛,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即可提出提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