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为世纪: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有 关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 法违规的交易。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 制性规定。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