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微 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微导纳米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7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1,700,000 张(1,170,000 手)。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11,078,39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