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嘉益股份: 关于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调整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议案 因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身故及7名首次授予、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7日实施完毕 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规定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 回购价格从7.90元/股下调至3.50元/股 回购数量从47,400股上调至66,360股 [2][10] - 本次调整后用于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预计为23.23万元(不含已故激励对象利息) 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且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12][13]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03,869,3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607,90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 增加股本41,547,720股 总股本由103,869,300股增至145,417,020股 [10] - 根据激励计划约定 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时 需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1] 调整计算方法 - 回购价格调整采用复合计算:P=(P0-V)÷(1+n) 其中P0原价7.90元/股 V为每股派息3元 n为转增比率0.4 最终调整后回购价格为3.50元/股 [11] - 回购数量调整公式:Q=Q0×(1+n) 其中Q0原数量47,400股 n为转增比率0.4 调整后数量为66,360股 [12] 程序履行与合规性 - 本次调整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并获得监事会同意 [13] -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认为本次调整程序、方法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合法有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