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情况 - 中国神华于2004年11月8日经国资委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68,519,955元 [2] - 公司经营宗旨为贯彻新发展理念 以能源为主导产业 建设世界一流综合性能源公司 [2] - 经营范围涵盖煤炭开采销售 发电业务 化工产品生产销售 运输代理等多个领域 [2] 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19,868,519,955股普通股 其中A股占比83%(16,491,037,955股) H股占比17%(3,377,482,000股) [3]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作为发起人持有13,812,709,196股A股 占总股本69.52% [3]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增减资本或回购股份 [3] 公司治理 - 公司章程最新修订于2025年8月29日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原始章程于2005年5月14日通过 [1] - 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并下设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机构 [5]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 均对董事会负责 [5] 股东权利与会议机制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 关联交易和董事选举等事项设有特殊表决规定以保障股东权益 [4] 利润分配政策 - 税后利润按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顺序使用 [6]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35% [6] - 在特定条件下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或发放股票股利 [6] 财务信息披露 -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并按时披露财务报告 [6] - 新公司章程为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