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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龙: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实现现金保值增值 [1][3][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001.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6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亿元 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0.66亿元 [2]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包括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7.90亿元)、1万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0,135.00万元)、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0,135.00万元)和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拟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0,865.00万元) [3] - 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1.45亿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0亿元 [3] 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实现现金保值增值 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 [3][4] - 投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4] -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1][4] - 实施方式为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 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 - 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收益将按监管要求管理使用 [5] 审议程序 - 公司已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该议案 保荐机构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7] - 监事会认为该举措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7] - 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 该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