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龙: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 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06 证券简称:天富龙 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