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富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天富龙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139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4,00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60 元, 募集资金总额 944,236,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为 65,914,411.32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