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2025-08-30 02:22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 并另设副组长一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