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招商局港口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稿 需提交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7] - 章程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 为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1993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470,000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增至2,501,508,381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1,508,381元 [2] 经营战略与业务范围 - 公司以建成世界一流港口综合服务商为目标 围绕港口核心采用港口生态圈发展模式 [3] - 经营范围涵盖港口码头建设管理经营 进出口货物保税仓储 港口配套园区开发 国际国内货物装卸中转等多个领域 [3] 股权结构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已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4] - 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5] - 对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转让有明确限制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包括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表决监督经营等权利 [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需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规定 [8] 股东大会运作机制 - 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重要方案等职权 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 [9] - 对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有详细规定 [9] 公司治理架构 - 设立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11] -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 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 - 设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等高级管理人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4] 财务与审计制度 -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按要求报送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15]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16] - 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业务 聘期1年 [16] 资本运作与公司变更 - 明确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事项的程序和规定 [17] - 对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程序及清算组职责有详细说明 [17]
招商局港口集团拟修订章程,明确公司治理与发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