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框架与背景 - 金钼股份与紫金矿业签署合作意向书 共同开发安徽金寨沙坪沟钼矿 双方均为金沙钼业股东(紫金矿业持股84% 金钼股份持股10%)[3][5] - 沙坪沟钼矿保有钼金属资源量210万吨 平均品位0.187% 其中钼金属储量110万吨 平均品位0.2%[5] - 合作目标为实现钼矿科学规范高效开发利用 意向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4][18][19] 股权交易安排 - 紫金矿业拟以成本价(原受让价格加财务费用)向金钼股份转让金沙钼业24%股权 交易后紫金矿业(或关联企业)持股降至60% 金钼股份合计持股升至34%[5] - 若紫金矿业先将84%股权转让给关联企业 则由关联企业实施后续股权转让[5] - 金沙钼业运营及钼矿开发建设由紫金矿业主导[5] 产业链协同布局 - 双方同意由金沙钼业与金钼股份共同出资设立冶炼公司(金沙钼业持股49% 金钼股份持股51%)从事钼金属冶炼及深度加工业务 由金钼股份主导建设运营[6] - 金沙钼业按长协战略客户条件优先保障冶炼公司原料供应[6] - 合作强化公司产业链布局 符合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2][11]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 双方给予90日排他性磋商优先权 期间不得开展与意向书冲突的行为[6] - 金钼股份承诺不阻碍金沙钼业开发建设 并在增资、融资等事项上投赞成票[6][7][8] - 项目开发资金优先通过金融机构融资(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年担保费率为1.5%)或股东借款(利率为同期LPR+1.5%与5%孰高)解决[7][8] 后续程序与不确定性 - 最终交易方案及价格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并履行决策审批程序[2][12] - 正式合作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批 存在审议不通过风险[2][13] - 意向书除承诺事项外不构成法律约束 正式合同签订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