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范与指导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分类分级推进实施,明确2024年底前未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再采取PPP存量项目模式 [1] - 文件回应政府方、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方对明确政策预期的需求,为存量PPP项目处理提供依据 [1] - 《指导意见》鼓励平等沟通、互惠让利,优化项目实施内容、合作期限、融资利率等要素,加强项目运营监管和收费管理 [11] PPP行业发展历程 - PPP模式自2014年财政部大力推广,高峰时期管理库项目投资总额超16万亿元,覆盖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 [2][5] - 2017年财政部清理整顿PPP市场,大量不规范项目清退出库,政策进入调整阶段,2023年新机制出台完成新老划断 [6] - 新机制下全国PPP项目信息系统显示入库项目仅254个,总投资约1.1万亿元,较高峰时期大幅缩减,以高速公路项目为主占比87% [13] 存量项目问题与挑战 - 社会资本面临地方政府拖欠已形成实际工作量账款,地方政府面临竣工结算拖延、贷款利率调整困难、增值税退税受阻等多重挑战 [7] - 问题成因包括政策导致项目停摆、社会资本投融资不到位、政企绩效考核分歧、地方政府财力不足、项目公司运营资金不足等 [8][9] - 典型案例:南方某市市政工程PPP项目总投资26亿元,政府累计欠付可行性缺口补助和运营补贴约10亿元,项目公司面临银行还款与工程款支付压力 [10] 资金与政策支持 - 《指导意见》提供一般债券、专项债券及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等用于存量项目,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纳入增量政策统筹实施 [9] - 文件拓宽还款来源,鼓励使用者付费和合规调价,与《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精神契合 [11] - 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12] 行业影响与未来展望 - PPP模式逐步淡出,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国有企业融资或直接对接金融机构开拓融资渠道,尚未形成可大规模复制的新路径 [13] - 行业观察人士认为不应完全否定PPP模式合理性,若存量项目能运行至移交或全生命周期,证明模式值得推广借鉴 [14] - 解决存量项目问题需中央层面加大问责、提供支持,中央国企与金融机构适当让步,地方政府开源节流按约履约,公众接受公共服务价格调整 [12]
规制存量PPP
经济观察报·2025-08-30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