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修改概述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旨在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并完善中央银行法律法规体系 [2] - 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删除电子支付交易限额规定以及删除信用卡透支利率上下限管理等 [2][4][8] - 此次修改是结合市场发展变化,为更好服务金融实践发展而进行的必要调整 [7] 电子支付指引修改 - 删除原文件中关于电子支付交易限额的规定,包括个人客户通过互联网办理电子支付业务单笔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人民币、每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限制 [4] - 删除单位客户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单笔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规定 [4] - 将交易纠纷处置条款修改为“银行应当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的争议,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并鼓励运用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 [5] - 原《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发布于2005年,距今已有20年,其部分规定已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电子支付行业快速发展的业务实践 [6][7] 信用卡业务规定修改 - 删除关于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的规定,原规定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8] - 删除信用卡业务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包括发卡机构需充分披露申请条件、产品功能、收费项目等,并以显著方式提示利率标准等与持卡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 [11] - 删除发卡机构调整信用卡透支利率等相关标准需提前60天向人民银行报告的利率报送相关规定 [14] - 保留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溢缴款计息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的条款 [8] 行业背景与影响 - 2005年电子支付指引出台时,我国电子支付刚起步,网银是主要形式,技术和安全体系不完善,设置交易限额是为保障资金安全 [7] - 随着信用卡市场成熟和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原有利率限制条款对市场活力的限制逐渐显现 [16][17] - 删除利率上下限管理可提升银行定价灵活性,使其能根据客户风险等级进行差异化定价,促进消费信贷发展 [17]
电子交易额度解绑、信用卡透支利率更灵活?央行新规征求意见
南方都市报·2025-08-31 17:44